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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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82期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2021年03月08日 10:03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实施,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的综合能力水平,助力新入职教师更快更好的适应高校教师这一职业角色,同时为更好落实天津市教育两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指示精神和措施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岗前培训工作的影响,满足更多新入职教师的需求,在天津市教委指导下,经过认真研究,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将于2021年 4 月 12 日至2021年 6 月 6 日举办第82期高校教师岗前网络培训班(本年度仅此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概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网络自学课程等。

二、参培对象

新补充到教师岗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注:根据市教委规定,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需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三、上课时间

通过网络授课形式学习,学员可自行调节安排上课时间,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培训课程。

四、具体课程学习说明:

每门课程分为多个小节,每小节后都会有不同题型的测试题,未完成本小节测试题的学员不能进入下一个小节的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全部学习过程的学员不能进入最后的考试环节。请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过程和考试环节。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

待定(具体考试安排请学员在学习时随时关注学习平台的考试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为确保新补充到学校的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的规定,高校教师均需参加岗前培训课程的学习。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积极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加强对参加培训教师的组织、教育和引导,为教师提供时间并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对于违反培训和管理规定的参训学员,高师培训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参培人员须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7:00之间 登陆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http://www.tjgspx.cn/首页右侧中间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栏目下方“关于举办天津市高校教师第82期岗前培训通知NEW”并点击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一寸白色背景免冠照片),同时需准备培训费每人500元,一寸照片一张(需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后书写姓名、学校)。

2、各单位、各部门负责老师请于2021年3月24日 前将参培人员照片、报名费汇总,填写第82期岗前培训报名统计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交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3、代收培训费事宜:每人500元,培训费由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后统一交高师中心,待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后,携证书原件、复印件到人事处备案。高校教师职称系列岗位人员报销培训费的50%,其他岗位人员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23282839 联系人:冯火魁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

2021年3月8日


附件-天津外国语大学第82期岗前培训报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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