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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1年02月27日 09:57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我校项目选派要求,现转发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选派类别及时间: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派出渠道: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取得邀请函并派出。

3.经费支持: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选派办法

详见国家留学网《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申请人须同时满足我校国外访问学者派出的项目条件。项目选派办法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3

三、工作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4月10日-15日。

在此之前请申请人及时查看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自行或通过所在部门协助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及时填报。项目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注:申请人可在开网前提前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开网后补充其余部分。

2.部门审核推荐:

申请人所在部门,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未有相关问题后,在《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具详细推荐意见。

3.提交材料及要求:

网上申请开始后,申请人系统填报并上传材料,但暂不网上提交,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复印一套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部门出具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附一张空白推荐意见表)一并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待审核无误后个人网上提交信息,学校出具推荐意见。

2021年4月16日(周五)下午2点前请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睦南道28号院202室)。

联系人:冯火魁

联系电话:13820317295、23282839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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