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师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27日 09:5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和我校项目选派要求,现转发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选派对象

(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科研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2)我校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教师、科研人员。

2.选派类别及时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派出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4.经费支持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选派办法

详见国家留学网《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申请人须同时满足我校国外学历进修条件。项目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

三、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

请拟申请人及时查看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尤其尽早取得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网上申报

2021年该项目网申时间为3月10日-21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

3.部门审核

申请人系统填报并上传材料后暂不网上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复印一套提交所在部门,部门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出具有针对性的部门推荐意见。

4.学校审核推荐

部门审核推荐后,申请人将申请表、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并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待审核通过并获批学校推荐后,系统提交个人网申信息。

2021年3月22日(周一)前,请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地点为睦南道28号院202室。

联系人:冯火魁

联系电话:13820317295、23282839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教师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