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2023年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 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对象
2023年国别区域研究项目计划选派200人。非通用语种项目计划选派400人。
(一)选拔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国别区域研究人才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二)选拔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非通用语种师资
1.支持高校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培养,选派从事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教师赴国外研修、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2.支持高校英语或其他相关语种专业教师,赴国外进行非通用语种专业研修或攻读非通用语种专业学位。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非通用语种项目)。
三、派出时限
被录取人员应当年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类别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四、资助内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申请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须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国别区域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非通用语种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
3.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 。
4.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通用语种项目):
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学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需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 。
(三)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
(四)申请学费资助
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五)外语条件
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1. 2023年3月1日前,请各单位组织选拔推荐,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将推荐材料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发展科(睦南道28号院202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2.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学术发展潜力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获得学校推荐人选,于2023年3月2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4.2023年4月学校上报推荐公函。2023年5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注意事项:
1.国家留学基金委该项目通知专栏详情请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9。
2.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经部门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申请人和所在部门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取消申请人和推荐单位三年申报资格。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处级干部的人员,须遵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冯老师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附件2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